为加强我系演出服装道具的管理,充分发挥其作用,特制定以下管理细则:
一、保管
(一)演出服装道具由专人负责保管,确保服装道具完整无损。
(二)服装室内严禁烟火,钥匙由管理员负责保管,不得随意转借。若因擅自转借钥匙或因管理疏忽、失职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管理员负责。
(三)若发现意外遗失、人为损坏应及时向系领导汇报并作好及时处理登记。
(四)管理员应在《服装道具租借登记册》上对每次租借活动的所有项目进行准确、清楚、完整的登记,以备检查清理。
(五)学生擅自进入服装库房拿取物品或造成物品损失的,将双倍赔偿损失金额,并作行政处理。
二、维护
(一)所有演出服装道具应定期清洗、晾晒。
(二)定期检查服装道具有无破损,及时修补。
(三)对非人为的严重破损应及时报请系上并作相应处理。
(四)经常对服装室和演出服装道具进行防霉、防潮、防鼠、防火、防盗的检查和处理。
音乐舞蹈系